本文将结构视为系统, 说明了结构系统的安全储备不同于结构构件的安全储备, 由此说明了结构系统抵御意外灾害能力的鲁棒性特点。随后, 阐述了结构系统的 重要性层次 和 功能性层次 概念, 并基于这两种 层次性 概念, 提出了结构系统的 可设计性 。针对建筑结构抗震的两种破坏机制, 采用系统分析方法和 可设计性 原理, 提出了形成两种结构破坏机制的控制原理。在此基础上, 针对整体型破坏机制, 基于结构系统的层次性原理, 给出了预期结构抗震性能, 进而提出了结构地震破坏机制和破坏过程的控制原理和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