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给水从市政给水管网的引入管设计流量需要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 但小区室外给水管网设计流量不需要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3.13.4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用水定额及卫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 3.13.5 小区室外直供给水管道管段流量应按本标准第3.7.6条、第3.7.8条、第3.13.4条计算。当建筑设有水箱(池)时,应以建筑引入管设计流量作为室外计算给水管段节点流量。 3.13.6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标准第3.13.4条、第3.13.5条的规定计算,并应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 由规范条文可知:在计算小区室外管道设计流量时并没有强调管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但是在小区给水引入管设计流量时强调了需要考虑这部分流量。 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应在引入管计算流量基础上乘以系数1.08~1.12。 引入管概念: 由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区给水管网的管段,或由小区给水接户管引入建筑物的管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