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用水、冷却水、原水及工业废水中总铁、总可溶性铁盒可溶性铁(Ⅱ)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测定铁的质量浓度范围为0.01mg/L~5mg/L 铁浓度高于5mg/L时可将样品适当稀释后再进行测定。
本标准对应于ISO 6332:1988《水质 铁的测定 1,10-邻菲-罗啉分光光度法》(英文版),与ISO6332:1988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14427-1993《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铁的测定》。
本标准与GB/T14427-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4,7二苯基1,10菲啉光度法;
---增加了可溶性铁(Ⅱ)的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SAC/TC63/SC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中石化水处理药剂评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艳飞、金栋、邵宏谦。
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