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合同管理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如何公正、及时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又让建设单位信服?本文将按监理处理费用和工期索赔的流程,把费用和工期索赔管理的核心要点梳理清楚。 1.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和工期索赔提供证据。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和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律法规。 2) 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3) 工程建设标准。 4) 索赔事件的证据。 5) 施工过程中相关原始记录、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工期索赔: 1.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索赔意向通知书。 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索赔事件收集相关资料。 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工期临时延期/最终延期索赔报审表。 4. 审查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监理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 5.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工期临时延期/最终延期索赔报审表;如合同文件无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收到索赔报审表后14天内完成审核,报建设单位审批。 6. 审核应及时、准确、手续齐全、意见规范。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工期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了费用索赔或工期延期。 2.索赔事件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或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对施工单位的索赔,并提供相关证据。 1.项目监理机构应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延期要求。 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申请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1.项目监理机构在签发费用/工期临时延期/最终延期索赔报审表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2.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费用/工期临时延期/最终延期索赔报审表台账。 费用和工期索赔管理,考验的是项目监理机构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协调能力。程序合规、依据充分,才能在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中既能守住底线,又能化解争议。一、索赔处理的基础:证据收集与依据
二、施工单位提出费用、工期索赔的处理程序
三、批准费用、工期索赔的条件
四、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关联处理
五、建设单位损失的索赔协助
六、工程延期要求的受理与阶段性、最终延期
七、签发前协商与工期延误处理
八、台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