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概算审核,造价工程师报了一份“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取费依据,审计翻了一下文件说:“这个文号不对,财建〔2016〕504号才是现行有效的。”造价员赶紧核对,发现确实引错了文号。 项目组紧张了一阵——不是怕改,是怕后面还有多少这样的问题。 类似的事不只发生在一个项目上。更麻烦的情况是:文件找对了,但文件本身已经废止了,项目还在按它取费。 比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这些文件都已经废止了。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新的替代性文件出台,很多项目还在拿这些废止的文件做取费依据。 不是大家不想用新文件,是根本没有新文件可用。用了,怕审计说“文件已废止”;不用,又不知道按什么标准算。这就是二类费编制的现实困境。 二类费(工程建设其他费)是项目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一般在8%-10%。 取费文件找不对、用错了,轻则概算被退回,重则审计审减、项目投资失控。今天把常用二类费取费依据文件的实际状态整理出来——哪些还管用、哪些已废止但还在用、哪些已经彻底市场化——供全咨、造价、监理同行查阅使用。 以下文件已由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31号令(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原文)等文件明确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也明确了施行市场指导价,但由于没有新的替代性取费标准,在估算和概算编制中仍被广泛参考使用: 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评审费 原文件:《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状态:已废止。 2015年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咨询机构与委托方协商定价。 实操提醒:虽然文件已废止,但目前没有新的计费标准出台,在实际编制概算时仍可参照此文件的收费标准作为测算依据。 建议在概算说明中注明“参照计价格〔1999〕1283号测算,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2.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原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状态:已废止。 2015年起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操提醒:勘察设计费目前由市场协商定价,但在概算编制阶段,计价格〔2002〕10号仍是目前最可操作的测算依据。建议在说明中标注“参照”而非“依据”。 3. 工程监理收费 原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状态:已废止。 工程监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操提醒:670号文废止后监理费没有替代性收费标准,目前行业普遍仍参照670号文的计算方法进行测算,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4. 水土保持咨询收费 原文件:《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 状态:已废止。原文件见留言。2014年3月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关于废止<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的函》(水保监督函〔2014〕2号),正式废止了保监〔2005〕22号文。 该文件曾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四项费用给出了计列标准。废止后,水土保持咨询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操提醒:文件虽已废止,但目前在项目概算编制中,保监〔2005〕22号仍是测算水土保持咨询费最常用的参考依据。部分项目直接采用该文件标准的一定比例(如下浮30%-70%)作为控制价。建议在概算说明中注明“参照保监〔2005〕22号测算,最终以市场询价或合同价为准”。 5. 招标代理收费 原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状态:已废止。 2016年国家发改委第31号令明确废止,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操提醒: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各地区、各企业自行协商定价。实际编制中部分项目仍参照1980号文的计算方法作为测算参考。 6.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 原文件:《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状态:已废止。 环评收费已市场化。 实操提醒:此文件虽已废止,但环评收费标准仍参照此文件的基准价在上下20%幅度内协商确定。 7. 建设单位管理费 文件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状态:现行有效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财建〔2016〕504号是目前全国统一执行的现行文件,取代了此前财政部〔2002〕394号等相关规定。 实操提醒:建设单位管理费按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控制,不同项目类型费率不同。编制概算时务必核对项目类型对应的费率上限。 8. 施工图审查收费 文件依据:《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状态:部分内容仍可参考 施工图审查费有三种计费方式: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的,不高于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不高于2‰;按建筑面积计费的,不高于2元/平方米。 具体标准由各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实操提醒:534号文的部分内容已被后续文件调整,但施工图审查费的上限标准目前仍可参照使用。具体执行以项目所在地的最新规定为准。 除上述七项外,二类费通常还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防洪评价费、交通影响评价费、文物勘探费、工程保险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等。 9、造价咨询收费:国家层面已无统一标准,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河北省执行《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冀建市研〔2017〕2号)。跨省项目务必核实项目所在地的具体收费标准。 10、BIM咨询收费:目前尚无全国统一标准,由各省市或行业协会自行制定。例如《河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计价参考依据》(冀建协字(2021)90号)。各地标准差异较大,编制概算时需提前核实。 二类费取费依据的现状是:文件废止了一大半,但概算还在用。 这不是从业者不专业,是政策“放开了价格”却没有给出新的计价依据。 建议全咨和造价团队做三件事: 一是建立二类费取费依据文件台账,逐项标注文件状态(现行有效/已废止/部分有效)、适用项目类型,定期更新。 二是编制概算时,在说明中如实标注取费依据的实际状态——“依据XX文件(已废止,参照使用)”或“参照XX文件测算,最终以合同价为准”,避免审计时被动。 三是跨省项目,务必核实项目所在地的具体收费标准——造价咨询、BIM咨询等收费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不能套用全国标准。 最稳妥的做法是:以市场询价或合同价为准,废止文件仅作为测算参考,而非法定依据。一、哪些文件已废止,但还在“默认使用”
二、哪些文件已废止,且有替代依据
三、哪些文件目前仍可参考使用
四、其他二类费项目——各地有差异
写在最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