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价标准系统性地明确了不同合同计价模式下清单错漏风险的责任划分。今天我将在此文中结合工程实践中的三个常见的场景讲清楚新规下的责任划分。 某份住宅项目采用单价合同,如果该合同清单中的内墙抹灰项目未按图纸要求的厚度标注,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可以就增加抹灰厚度提出费用索赔。 24新规:依据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单价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本次未准确标注厚度属于清单描述错误,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最终判定发包人按实际施工标准结算并支付新增费用。 新规遵循的就是“谁提供清单谁负责”的逻辑:发包人负责编制清单,清单描述错漏缺当然应由发包人担责,承包人自然不用为发包人的工作失误买单。当然,承包人在投标答疑时,可以结合自身的投标策略提出此疑问或者不提。 某工业厂房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承包人投标阶段未全面核对图纸与清单,施工中发现混凝土梁工程量少算20m³,提出费用增补。 24新规:新规明确,总价合同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本次漏算系承包人投标复核疏漏所致,最终判定承包人自行承担额外成本,发包人不追加任何费用。 很多人依然抱着老观念:只要是清单漏量,就该发包人补。但在总价合同模式下这观念早就不成立了!总价合同本质是承包人基于对图纸、现场的充分了解报总价。投标阶段投保人没有核对出问题,当然不能让发包人买单,新规这个划分其实是非常公平的。 某住宅项目采用单价合同,按项编制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未包含地基处理的专项措施项目,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要求追加该部分费用。 24新规:新规规定,单价合同中,按项编制的措施项目,完整性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投标阶段应当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要求自行补充完善相关措施项目。因此该缺项风险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无需追加费用。 这里是最容易搞混的坑:分部分项清单错漏是发包人责任,但按项报价的措施项目不一样!规则早就已经说明白,措施项目要承包人结合项目实际自己列全,漏考虑则是投标人报价失误。 依据新规总结: 第一,单价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错漏缺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二,总价合同下所有已标价清单,不管是工程量错算还是项目漏项,只要图纸和范围未变,责任都应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第三,即便是单价合同,按项编制的措施项目如果出现缺项漏项,责任也应承包人承担。 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搞懂这个逻辑,就能提前避开大部分结算争议坑。
场景1:单价合同项目特征漏写,发包人买单
场景2:总价合同工程量漏算,承包人自己扛
场景3:单价合同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自行负责
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