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如同“隐形杀手”,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如何有效发现并预警风险?答案就在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今天,我们就来系统梳理这一关键环节的核心要点。 01 按危险等级分级,精准管控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应根据危险等级分级进行,并满足下列要求: I级:采用监测预警技术进行全过程监测控制; Ⅱ级:采用监测预警技术进行局部或分段过程监测控制。 02 科学编制监测方案,打好提前量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方案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施工方案等因素编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为建筑施工过程控制及时提供监测信息; ② 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监测与控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③ 为保护周围环境提供依据; ④ 为改进安全技术措施提供依据。 03 方案内容:九项要素一个不能少 监测方案应包括: 04 方法结合:仪器监测+巡视检查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可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05 仪器设备:精度和量程必须达标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所使用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6 测点布置:四个原则必须遵守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现场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应满足监测控制要求; ② 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且标识稳固、明显、结构合理; ③ 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的数量和观测频度应适当加密; ④ 对监测点应采取保护措施。 07 预警机制:累计变化量+变化速率双控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预警应依据事前设置的限值确定;监测报警值宜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行控制。 08 材料监测:疑问材料须由法定机构检测 建筑施工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材料应进行适应性和状态变化监测;对现场抽检有疑问的材料和设备,应由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不是“应付检查”的摆设,而是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从分级管控到科学布点,从仪器监测到巡视检查,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认真对待。 记住:风险不会自动消失,但可以被提前发现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