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
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 2-
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
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
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
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
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