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地监理组职责与权限
1.1、 审查承包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项施工实施计划,确保项
目按期实施;
1.2、 审查承包商的项目施工准备情况并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
1.3、 审查并评价承包商现场管理,包括人员安排、设备、材料供应、
质量控制、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以及工作顺序和进度;
1.4、 审查合同权限内的各种工程变更,并为合同权限外的各种变更提
供必要的分析和建议(如发生时):
1.5、检查承包商所实施工程的质量并提出评价;
1.6、审核承包商的各阶段支付证书;
1.7、审查承包商分包分工程的申请;
1.8、根据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控制进入工程现场的材料
的质量;
1.9、检查即将覆盖或封闭的工程部位,并检查完工的土建工程是否符
合规定要求;
1.10、评价工程进度,并就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索赔(时间、费
用)提出建议;
1.11 、检查任何涉及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1.12、参予工程完工后的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评估并提出建议;
1.13、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的监理;
1.14 、完成并提出有关各方面所需的各种资料、报告、报表等;
2、驻地监理组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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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明显错误;
2.2检查施工质量、进度以及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
般性问题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
2.3审查和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
2.4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初签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签发中
间交工证书;
2.5审批一般和重要工程变更,对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6参加延期和索赔的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2.7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审批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方案及材料的试验报告;
2.8主持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2.9主持制定施工过程中有关监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