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工程地面部分属三级用电负荷,由市电引10KV电源进本楼高压配电室,经变压后分配至各用户。
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属一级负荷,其应急电源由本楼自备柴油发电机提供。另生活水泵、电梯等不宜停电负荷也由柴油发电机提供后备电源。
二、本楼供电系统采用TN-S系统。低压母线正常分段运行,必要时手动投入联络开关联络。其接地装置与防雷共用。接地线截面详见系统图。所有变压器中性点、PE干线、配电柜、箱的金属外壳,插座接地极、电缆(线)的金属套管、桥架等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可靠接地。电缆桥架全长应不少于两处接地,桥架间应形成良好电气通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