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范围与依据: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金工车间,主体一层,轻钢结构,建筑高度9.8米。2.设计范围为建筑内照明、动力配电、防雷及接地。
3.设计依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各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二.强电部分:
1.电源:电源为~380/220V用电缆埋地(埋深不小于700)引入,电缆穿越建筑物部分套钢管保护。疏散指示照明电源为二级负荷,疏散指示照明备用电源为灯内的应急蓄电池(蓄电池工作时间不小于90min),其余电源为三级负荷。本设计按一般金工车间考虑动力负荷,如本建筑使用功能有变化,须重新核定进线规格及开关容量。
2.车间地面设计照度150lx(使用方采用局部照明以达到使用要求照度);车间灯具混光灯采用顶部吊装(钢梁下),工厂弯灯为壁装型式,顶部用混光光源(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的组合),灯具效率不小于72%;车间灯具混光灯均在各照明配电箱内集中控制。气体放电灯在设计时已考虑了控制频闪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