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依据
1.审批文件
2.工艺要求及相关图纸资料
3.国家规范及有关规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04X50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
(二)设计范围
2#宿舍内的消防报警施工图设计。
(三)消防报警系统描述
在2#宿舍弱电间内设置火灾报警接线箱,其火灾报警信号通过接线箱引至食堂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1.在2#宿舍部分区域设置点型感烟探测器,若探测器的具体定位与其他设备相撞,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可适当调整。
2.空调及风机的断电控制
火灾发生后自动切断吊顶式新风机组的电源。
3.非消防断电控制
火灾发生后,手动切断非消防电源。
4.电源、导线
4.1.除平面图中注明外,其余火灾自动报警总线与消防电话线采用ZRA-RVS-2x1.5穿SC15管敷设,联动电源线采用ZRA-RVS-2x2.5
穿SC15管敷设,以上所有管路均暗敷设在楼板或墙侧,暗埋的地方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吊顶内明敷金属管应按规范
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4.2.管线穿越防火分区时,需作密闭处理。
5.其它
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每回路地址编码总数应留15%~20%的余量。
5.2.此说明需要甲方、设备厂家、施工单位及消防部门确认。消防设备的选型、安装与调试需甲方委托专业厂家实施。
5.3.最终到货的产品中应按甲方要求配齐所需附件与备件。如红外线性感烟探测器有抗震加固部件,总线短路隔离器,底座,防水盒等。
5.4.所有设备,线缆,管材等的数量应以实际为准。接线盒由施工单位考虑。
5.5.凡与施工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参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建筑电气通用图集》施工,或与设计方协商解决。
5.6.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需经强制性认证的,必须具备3C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
相关的国家标准;供电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
5.7.为设计方便,所选设备型号仅供参考,招标所确定的设备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应低于设计图纸的要求。
5.8.所有设备确定厂家后均需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进行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