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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线路勘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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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2-02-01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380 KB
  • 资料分类:工程测绘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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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线路勘测细则
1.0.1 根据勘测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勘测前应认真收集有关资料,了解线路主要特征。充分作好方案研究。制定技术、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向职工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新建铁路勘察细则》及有关规章。对测量仪器、设备、工具应进行检查校正。
1.0.2 电子记录中应记录下列基本信息:
1、测站标题信息:仪器型号、仪器号、观测者、记录者、测站点号、坐标、温度、气压、测距仪加常数、乘常数、仪器高;
2、测点测量信息:测点号(或里程桩号),水平角、竖直角、距离、反射镜高;
3、观测条件信息:日期、时间、天气、温度等;
4、成果信息:水平角成果、天顶距(竖直角)成果、距离成果;
5、限差信息:重测数,2C较差,正倒镜角值较差、测回间角值较差、距离读数较差、往返距离较差、往返测高程较差、仪器高及反射镜高两次测量值较差等。
1.0.3 关于桩橛、水准点和标旗的规定,按《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附录A执行。且应做好固桩工作,若采用导线代基平时,应先固桩后测量。验收勘测资料时,对固桩应进行抽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应返工重做,符合要求后才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