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本篇适用于新建铁路、新建铁路枢纽的区间路基勘察。
1.1.2 铁路路基是铁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受轨道和列车荷载的基础,是铁路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重要的土工结构物,必须确保路基长期稳定,防止产生病害。
1.1.3 新建铁路路基勘察工作应根据勘察任务书和上级审批意见进行。通过专业调查、测绘等手段,为满足路基方案比选和设计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勘察资料及工程措施建议。
1.1.4 加强勘察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抓好“出工准备、中间检查和资料验收”三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1.1.5 路基工程应力求避免高填深挖,路堑边坡宜控制在30m以内,路堤边坡宜控制在20m以内,超过此限应进行平剖面优化或与桥隧方案作比较。比较时,长大深路堑工点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意见,高填路堤工点应有地基稳定性评价意见和填料特性、料源分析说明。
1.1.6 在地形陡峻和岩层破碎、节理发育地段,应注意调查核实山坡覆盖土厚度及地下水的活动情况,对整个山体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若以挖方通过时,边坡不宜过高,并注意是否会破坏山体平衡,引起坍塌。若以填方通过时应避免出现薄条状的填筑,造成路堤的不稳定。必要时可采用支挡结构或其他加固防护建筑物进行加固,如加固防护工程较大,应与桥隧方案做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