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25)明确了专项验收内容,其中包含档案验收。档案验收具体参照规定包括《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21〕20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水办〔2023〕132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收集与归档规范》(SLT 824-2024)以及《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 T28-2018)。本文分享某项目档案验收从组织到验收全流程,请指正。

 

 

       开工初期,项目法人需组织编制《档案管理制度》,往期公众号已分享,大家可以参阅。整个建设过程包括前期及设计文件、建设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财务文件等等。也可参照往期公众号“某项目档案案卷目录”。为方便档案归档,一般会提前编好档案分类方案,可参考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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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竣工验收前3个月,项目法人需向相关水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档案验收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法人开展档案自检工作的情况说明、自检得分数、自检结论等内容,并将项目法人的项目档案管理与自检工作报告、监理单位的档案专项审核报告附后。模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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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程序: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验收会议,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流程如下:

 

 

(一)召开首次会。

1.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及验收议程安排;2.项目法人汇报工程概况、档案管理与自检情况;3.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审核情况;4.验收组成员对有关情况进行质询。

(二)查看工程建设现场。

(三)检查档案安全保管情况。

 

(四)检查档案信息化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档案数字化成果情况,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情况,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各项功能,以及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五)抽查档案案卷。重点抽查项目前期及批复、项目划分、重要合同、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重要设备、质检、竣工图、质量终身责任等文件材料,总体抽查数量不低于总量的10%。其中案卷数量低于1000卷的,抽查数量不少于100卷;案卷数量不满100卷的,抽查数量不少于20卷。

(六)召开验收组内部会议。

1.验收组结合检查情况,按照《评分标准》逐项评分;

2.验收组进行综合评分评议,讨论形成档案验收意见;

3.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意见上签字。

(七)召开末次会。

1.验收组与项目法人交换意见,通报验收情况;

2.验收组宣读验收意见;

3.项目法人针对存在问题作出整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