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证不中断现况交通,便于施工物流的进出及内部循环;
(2) 尽可能方便施工,确保工期计划中关键线路施工任务的完成;
(3) 符合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并符合消防安全和工地卫生的规定,所有社会交通均与施工区域用围挡分离,围挡高度不低于2m。
(4) 各种临时设施的面积、容量、质量要与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相适应,材料储备和成品、半成品加工能力要满足连续施工需要,在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同时,尽量少占用地。
(5) 现场供水、供电数量和路线布置合理。
(6) 在现场临设正式动工搭建之前,将临设平面图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
(7)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安装合乎规范要求的变电器和配电箱、水表和阀门。
(8) 工程竣工后,要根据合同要求及时清理现场,直到监理、甲方满意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