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对桥涵所用的钢筋必须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冷拉、冷弯及可焊性试验),对不合格钢筋和加工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并限期清除出场。
(2)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拉的I级热轧钢筋制作。
(3)防护与储存
钢筋应储存在高于地面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垫物上,尽力使其不受机械操作和不暴露在可使钢筋生锈(如日晒雨淋、潮湿、有害化学气体的污染等)的环境中,以免生锈。堆放时必须将钢筋理顺,不得互相缠绕,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并设明显标志,以利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