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路桥工程 » 桥梁工程

道路、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2-06-07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34 KB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gc5.com
道路、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路基施工放样,钉好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边沟、护坡边、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距路中线一定距离沿着路中线一般每隔20米设立控制桩、并注明桩号及路中线的填挖高度,用“+”号表示填方,用“-”表示挖方。
承包人根据施工放样后的填、挖高度进行填、挖工作量的复核计算,并将施工放样及计算结果填在“路基工程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