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NO.3合同段,范围为K19+795~K30+495,长10.700公里,属西平县境。其主要工程规模:大桥1座,中桥7座,涵洞13道;服务区1处,分离式立交桥7座,通道12道;新增占地数量共365.63亩;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950.694千平方米;土方数量填方641.950千立方米(压实方),挖方125.451千立方米。
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平原微丘区120km/h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建,按标准八车道原位两侧拼宽,全线实行控制出入和收费管理。路基采用双侧加宽的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42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