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简介
(1)道路范围内清除表层杂填土20cm,垃圾清运,平整场地。
(2)一般路段机动车道路面结构如下:
2.1.1机动车道路基处理:
a、当清表后机动车道路床填土高度≤40cm时,应超挖表层土,保证处理厚度。开挖
至路床顶面以下40cm,原槽拌和20cm 水泥石灰土(3:5:100),路床顶面以下采用40cm
水泥石灰土(3:5:100)处理,分层回填压实。。
b、当清表后机动车道路床填土高度>40cm时,原槽拌和20cm水泥石灰土(3:5:100),
采用水泥石灰土(3:5:100)处理至路床顶面,分层回填压实。
2.1.2非机动车道路基处理:
a、当清表后非机动车道路床填土高度≤20cm 时,应超挖表层土,保证处理厚度。开
挖至路床顶面以下20cm,原槽拌和20cm水泥石灰土(3:5:100),路床顶面以下采用20cm
水泥石灰土(3:5:100)处理,分层回填压实。。
b、当清表后非机动车道路床填土高度>20cm 时,原槽拌和20cm 水泥石灰土
(3:5:100),采用水泥石灰土(3:5:100)处理至路床顶面,分层回填压实。
路基处理层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分层回填碾压,以满足路基要求的压实度和路基的抗
压回弹模量的要求。
(3)设计道路遇河塘位置将淤泥全部挖除,清淤宽度为道路设计宽度+2m范围内,
机动车道范围内及非机动车道地下水位以下采用4%水泥土回填,地下水位以上采用水
泥石灰土(3:5:100)回填至路面结构层底面,其余部分采用素土回填(其中绿化范围内
保证至少0.6m的种植土回填)。回填前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00cm,分层回填,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