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质路基表面应用人工或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并配合压路机械碾压,表面不得有松散、翻浆及不平整现象。石质路基表面应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
(2)土质路基表面达到设计标高后应采用平地机或推土机刮平,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应采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填平夯实。
(3)修整的路基表层厚150cm以内,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大于l00mm的石块,应从路基表面层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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