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锁口(浇注砼护圈)
开挖之前须先在基底上施作锁口,锁口高出基底30cm,厚度为30cm,采用C25混凝土浇注或砌砖垛,锁口内径大于设计桩径5cm以上,锁口中心与桩位中心严格重合。
5.2.2挖掘
5.2.2.1孔口为土质采用人工开挖,为岩层用风镐凿除,锁口部位严禁爆破,以防震烈锁口或造成飞石。
5.2.2.2孔内采用人工配合铁锨、风镐或风枪打孔开挖。松软土质段用人工挖锄出土;强风化岩石采用风镐凿除;坚硬岩石采用风枪打孔、填药,浅孔爆破,人工出渣。
5.2.2.3孔内爆破用掏槽眼浅孔爆破,开挖应首先进行爆破试验。炮眼试验。炮眼布置:在距孔周15cm的圆周上设周边眼,间距35 cm,炮眼深度不大于35cm;掏槽眼间距35 cm,炮眼深度不大于50cm,并向外倾斜100 ;周边和掏槽眼间距40cm,桩药量均为10 cm(0.075kg),全孔以次装药量为2.8kg。孔内爆破采用电子引爆,雷管采用毫秒雷管。爆破前对炮眼附近的支撑采取防护措施,护壁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2.5Mmp时,不得爆破作业。爆破时孔口用竹排架板覆盖,对飞石危险区安全人员进行警戒并经队专职安全员许可后才得起爆,确保周围人员及财产安全。
5.2.2.4孔内出渣采用带自琐装置的卷扬机,提升采用有足够安全系统的钢丝绳配U型卡,出渣桶必须经久耐用且桶底与四周连接结实,装渣时渣顶面低于桶沿5cm,应经常检查提升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更换处理,提升出的渣块及时运至弃渣处,不得在孔口堆积。
5.2.2.5挖孔时,及时浇筑钢筋混凝土护壁,混凝土护壁一般每1m一节,即每开挖1m深就浇筑一节护壁,桩孔挖掘及混凝土护壁两道工序必须顺序作业。护壁混凝土为强度等级不小于C25级的钢筋混凝土,壁厚5-10 cm,按力学验算,若土的侧压力大于砼的支持力时,加护壁箍筋,间距不大于1m。护壁砼采用小型强制式砼搅拌机集中拌和,装载机或小型农用车运至现场。
5.2.2.6挖孔时孔内积水应及时抽出,如遇到涌水量较大的潜水层承压水时,采用水泥沙浆压灌卵石环圈;遇有局部或厚度不大于1.5 m的流动性淤泥和坑出现涌砂时,应加强护壁或打积水井降水,必要时采用钢护筒防护。
5.2.2.7挖孔桩过程中,每2 m检查孔身净空尺寸和竖直度,孔的周线偏斜不得大于孔深的0. 5% 且不超过20cm,截面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时才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5.2.2.8爆破后及时通风排烟30min,排除孔内粉尘及有害气体,随后做生物试验;孔深超过5m时,采取蜗流风机不间断通风,风管口距挖孔作业面1-2m, 保证作业面有足够的氧气,保持作业面空气新鲜。
5.2.2.9挖孔过程中及时填写挖孔记录和收集渣样。挖孔记录应写明挖、停时间,深度,地质情况,爆破情况等;渣样每两米以及岩性变化处取一次,在渣样盒内按开挖顺序分开放置并标明渣样所取位置。
5.2.2.10挖孔过程中若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核实,并将有关资料反馈给业主及设计单位,以重新对桩基承载力进行验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