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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交底记录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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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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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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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交底记录7p
   一、一般规定
   1、所有进入隧道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2、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录于交接班登记簿,现场负责人应该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3、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治水、短掘进、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推进,如设计中指明不良地质情况时,应选择超前钻探、预报,并采取预防措施。
   4、洞内通风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洞内沼气(或瓦斯)浓度严禁超过0.5%。洞内灯光配置要恰当,保证洞内照明充足。
   二、隧道开挖、凿孔
   1、施工人员到达工作面准备开挖时,要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安全,支护是否牢固,拱顶和边墙是否稳定,如发现有松动的土石块和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发现有较大的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报告并撤离工作面。
   2、不论是风钻还是机钻,钻炮眼时都要检查机身、螺套、长套、弹簧和支架是否完好。
   3、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得敲打,未关风钻前不准拆除钻杆。
   4、电钻钻眼时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不准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准用电钻处理被卡住的钎子,不准在施工作业场地拆卸、装修电钻、风钻。
   三、隧道支护
   1、隧道施工期间,施工负责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制定出实施方案,并对支护情况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支护变形或开裂时,要立即加固,当变形或开裂严重时,先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制定出可行的施工安全方案后再进行加固。
   2、隧道洞口地段和主洞与辅助坑道(行人、行车横洞)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性衬砌。
   3、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到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米,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到工作面的距离,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工作面。
   4、施工中不得将钢架置于废渣或活动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应加设垫板,并加木楔塞紧。
   5、用钢架作支护时,应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设专人指挥,选用人员必须精明能干。
   6、喷锚支护时应先清除危石,脚手架要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备防护用品,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7、当发现已喷锚区、洞内或地表有移位、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拟定出可行的处理措施后方能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