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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技术交底2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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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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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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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技术交底22p
基坑尺寸,应严格按设计尺寸及技术给定桩位开挖。
土质基底高程容许误差为±50mm。
基础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中心线尺寸的容许误差不大于±50mm。
无水土质基坑底面每边应放宽≮50厘米,有水土质基坑底面每边应放宽≮80厘米。
在天然土层上开挖,深度在5米以内,在没有地下水、坑壁上为砂粘土且基坑顶缘有动载时,坑壁坡度应按1:0.75的比例放样;深度在5米以上时,应适当放缓坑壁坡度或加设作业平台。
6、 粘土层基底,整修基面时,不得用回填土夯平的办法处理。必要时,可向基底夯入出10cm以上厚度的碎石,碎石层顶面不应高于基底设计高程。
7、 有动载时,顶缘与动载之间要留1米以上的护道。
弃土不得妨碍基坑开挖及其他工作或影响坑壁稳定。弃土距离基坑顶缘至少要和基坑的深度相同。
在有地面水淹没的基坑,可修筑围堰、改河、改河、改沟、筑坝排开地面水后,或采用其他方法修建基础。
基坑内有水要及时排除。
未风化岩层上建筑基础时,将基础圬工填满坑底,不留坑底富余量。
使用机械开挖时,一定要在设计标高以上保留一层由人工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