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砼施工标号为C20水下砼,理论配合比(单位kg):水泥:砂:碎石:水:外加剂=330:871:1064:185:6.60;施工配合比:水泥:砂:碎石:水:外加剂(单位kg)=300:825:967:135:6.0。
水泥:葫芦岛P.O32.5
细骨料:十里台河砂 中砂 蒸汽加热 含水率为4%
粗骨料:杏山碎石 16—31.5mm
外加剂:锦州万达 缓凝减水剂 NF-2
坍落度:180—220mm
二、砼搅拌时间:
砼搅拌最短时间不短于1.5分钟
三、技术要求
1、砼搅拌前应对电器设备及计量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砼搅拌。
2、砼搅拌过程中应对搅拌中的砼进行检查,控制好水灰比;发现砼有离析现象,应及时报告,不得进行灌注。
3、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用清水将搅拌机清洗干净。
4、清洗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应排放到指定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