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用地范围内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均应予以清除,树根也应全部挖去。填方路基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如果地基表层为松散土层,厚度不超过30cm时,可清除杂草后碾压至90%密实度;当基底松散土层厚大于30cm时,应翻挖后再分层回填压实至90%。
地面自然横坡缓于1:5时,可清除表面草皮、植被土并压实后直接填筑路基;自然横坡陡于1:5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宽度不小于2.0m),当基岩斜坡上的覆盖较薄时,应将其清除后挖(凿)台阶;对自然横坡陡于1:2.5的路段、尤其是顺倾山坡路段,必须满足路堤稳定性要求。
对路基用地范围内的道路、沟渠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改移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作好路基内构造物的拆迁工作。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要求;结构物拆除后的坑穴立即回填并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