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建筑物场地工程地质资料和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和桩基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等有关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2. 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危房等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特殊情况记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建筑设置应事前采取加固措施;3. 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作为施工依据并列入工程档案;4. 桩基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如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设房屋等,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以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5. 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测定高程水准点,并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6. 场地及四周应设备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