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
(1)交通标志设置的总体原则:使道路使用者在计算车速行驶的条件下,能正确、完整的判断有效信息,如方向、地点、距离等,并强化对车辆的引导作用,合理的引导车流。全线设置各类:警告、禁令、指示、指路、路名牌等常用交通标志。
(2)标志板在同一根立柱上并设时,应按照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标志板图案及衬底文字均采用二级反光膜。
(3)标牌起始桩号为:(K0+345-K0+870)。
交通标线:
涉及交通标线种类及标准。
车行道分界线、边缘线。
本工程中设置可跨越同向车行道的分界线,即中央单黄虚线,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车道,线宽为15cm、线长未2m、间隔4m。
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用来表示车行道的边线,线宽15cm。
人行横道为白色平行粗实线(斑马线),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标线宽为40cm,间隔为60cm,人行横道宽为5m。
交通标线材料采用反光热熔型标线漆,标线涂层厚度1.6 ~1.8mm,标线表面均匀撒布玻璃珠,含量为0.3 ~0.34kg/㎡。
边线起始桩号(K0+030-K0+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