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工程概况:为防止顶管工作井、接收井、逆做法检查井施工对既有道路及各种地下管线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为加强工作井的抗顶能力,施工过程中在井外壁设置水泥搅拌桩进行加固和止水。
1.2 为实施水泥搅拌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关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1.3 对水泥搅拌桩施工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并实行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
2.1 施工工艺
(1)安装调试搅拌机械,待转速、空压正常后就位;
(2)对准桩位,启动电机,待搅拌头转速正常后,变旋转切土边下沉,直至达到加固深度;
(3)从桩底向上喷粉,同时搅拌提升,直至设计桩顶标高,如此再重复一次,即2喷4搅;
(4)关闭电源,移动设备,重复以上步骤。
2.2设计要求
(1)桩径φ60㎝,设计水泥用量60Kg/m(由室内配合比试验确定);分2排设置,其中心距离间隔45㎝。
(2)深度要求:当搅拌桩底落在淤泥层或粘土层等不透水性土质时,深度为底板标高以下4米;当搅拌桩已在底板标高以下4米,但土质为粗砂层等透水层时,需穿透该层并进入粘性土以下2米。
(3)水泥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为R28≥0.8MPa,R90≥1.2MPa。
2.3 质量标准
(1)桩位:定位偏差不应超过50mm,施工前在桩中心插桩位标,施工后将桩位标复原,以便验收。
(2)施工的桩顶面应高出设计规定值0.5m,桩底标高均不应高于设计值。
(3)桩身垂直度,每根桩施工前应用水准尺或其他方法检查导向架和搅拌轴的垂直度,垂直误差不应超过1%。
(4)成桩7d 内,监督施工单位开挖桩头(开挖深度1.5米,宜超过停浆面下0.5m),目测检查桩体成型情况及搅拌均匀程度,量测成桩直径;检查总量为总桩数的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