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桥梁定期检测,主要是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梁桥、拱桥、斜拉桥以及通道、跨线桥、高架桥的检测。
1.基本要求
1.1主要适用标准、规范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公路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
1.2检测机构仪器设备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并开展工作。所有仪器必须在检定或校验合格期内(计量检测单位无法检定的特殊仪器设备,经招标人同意可自校验),项目进行过程中检定过期的仪器应及时送检。在项目组进场时,应提交全部检测仪器的检定或校验证书复印件加盖检测单位公章一份交与业主单位。复印件封面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注明递交日期。
1.3检测机构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并开展工作。检测人员如果需要更换,须经业主同意。
1.4检测单位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在入场前制定详细的桥梁检测安全保障措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给业主单位一份。
1.5开工前各合同段应向业主单位报送检测工作总体实施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月报。
1.6定期检查以目测观察结合仪器观测进行,必须接近各部件仔细检查其缺损状况。现场填写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和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校核桥梁基本数据,记录各部件缺损状况并作出技术状况评分。实地判断缺损原因,确定维修范围及方式,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序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专门检查)的要求。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危桥,提出限制交通或改建的建议。根据桥梁的技术状况,提出下次检查时间的建议。
1.7各合同段在检测工作进行中应随时准备接受业主及川高公司的检查、监督,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实时进行改进。
1.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规范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