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第十合同段起点相接,本合同段全长2.60KM,设计行车速度采用60KM/h,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33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标准为:汽---超20,挂---120。本段路线位于平原微丘区,地形平缓,区内多为耕地、荒地、鱼塘,但无大的河流。本合同段的重点工程是三新互通立交桥。
⑴ 填方路基
填方路堤基底视地形、土质、地下水位、填方边坡高度等不同进行相应处理。一般地段原地面清除表土厚度按20CM计,水田地段原地面清除表土厚度按30CM计,利用原有路基地段清除表土厚度按15CM计,原地面压度应≥85%,夯实厚度按10CM计;如原地面潮湿,在清除表土后,先填筑30CM厚砂垫层,进行填前处理;为保证路基边缘部分的压实度,路堤两侧填筑宽各增加30CM,最后削坡。当地面横坡或沿路线纵向坡度陡于1: 5时,填路基前应将原地面挖成宽度不小于1M,向内倾斜2%的台阶;当地面横坡陡于1: 2.5时,对路堤作整体性滑动的稳定性验算,视需要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填方边坡坡率,当H≤8M时,采用1: 1.5。 当H<1.5M的低填路基,应超挖至H=1.5M高度后回填土并进行压实处理。
⑵ 挖方路基
挖方路堑边坡坡度根据地形、岩土性质、构造发育情况、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挖方地段边坡坡率根据开挖面地质情况,在边坡稳
定性验算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比拟法确定,一般每10M一级,设一宽2.0M的平台,原则上弱风化至微风化层采用1: 0.3~1: 0.5的边坡坡率,强风化层采用1: 0.75,土质及碎石土层则采用1: 1~1: 1.25的边坡坡率。
陡坡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利用已有路基在挖方一侧宽度不足一幅行车道时,应将路床深度内的原有土质全部挖除换填,以保证行车道内土基的均匀性。
⑶ 桥头路堤处理
为防止桥头跳车,设计要求按有关规范选择填料并严格控制压实度,桥头填料的压实度应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中7.6.3条之规定要求,即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