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排水设计概述
在城市道路中一般采用地下管道排水,即利用设置在地下的相互连通的管道及相应设施,汇集和排除道路的地表水。排水设施一般包括有雨水口、检查井、雨水干管、支管、连管、街沟、出水口等主要部分。
5.2设计原则
(1)、城区道路排水设计应按城市排水规划进行,并应符合现行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规定。无排水规划时,应先作出排水规划,再进行设计。因修建道路引起两侧建筑物或街坊排水困难时,应在排水设计中解决。
(2)、城区道路排水一般采用管渠形式。设计时应根据当地材料和道路类别选择。 城区道路排水设计包括偏沟、雨水口和连接管的布设,不包括排水干管设计。
(3)、郊区道路排水设计包括边沟、排水沟与涵洞等。设计流量可按当地的水文公式计算。
(4)、郊区道路排水设计应处理好与农田排灌的关系。
(5)、快速路的路面水应排泄迅速,以防止路面形成水膜影响行车安全。
(6)、城区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见表5.1,重现期高于地区排水标准时,应增设必要的排水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