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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线施工组织设计2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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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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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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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线施工组织设计28p
    减低事故的严重程度,减少事故率;既向司机及行人指供明确、正确、及时、足够的道路及交通信息,又不过多的向司机提供可能影响其操作行为的信息;标志结构形式尽可能和道路及周围环境一致,满足美观及视觉的要求,满足公路建筑界限的要求
   4、道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II级
        2、计算行车速度:主车道50km/h
   5、施工原则
        1、清晰、醒目地展现标志固有的外部形态特征,以充分引起道路使用者的注意;
        2、正确、简明、立体地向道路使用者提供信息,信息量既不过载,也不缺失,设于车辆行进正面方向最容易看见的地方,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右侧、绿化带或车行道上方;
        3、传递的信息应当给予道路使用者以必要的反应时间,对于重要的信息应给予重复显示的机会;
        4、标志在所表达的内容上应互补,在所处的空间位置上相互对应或递进,传递给道路使用者一个全方位、无矛盾、不易产生歧义的渐变的信息链;
        5、对于同一信息有多种表达方式时,应优先采用有明确含义的图案,其次采用明确的数字符号,再次采用文字;
        6、充分发挥标线的预告、引导作用,加快道路的运行畅通。
   6、交通标志设置要求
    交通标志是车辆在道路行驶中的重要信息来源。标志的位置应合理、齐全,便于驶入道路的车辆能安全快速的到达目的地。交通标志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及其它诱导标志,本项目中的交通标志,均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有关规定进行设计,为安全行车提供了重要保障。
   主体工程已实施,故本设计中标志设置、标线施划位置等经业主和交管部门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1、设置原则
   (1)标志的设置必须做到规范、醒目、易读、公认。
   (2)在满足交通管理功能要求前提下做到经济、合理、适用。
   (3)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信息过载的现象。对于重要的信息应给予重复显示的机会。
   (4)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行为特性,既充分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5)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以进行标志组合设计,设置在同一版面上,并按照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进行排列。
   2、标志牌材料
   标志牌采用LF2—M型铝合金板制成。
   3、标志牌支承结构
   标志牌的支承形式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标志的位置和标志牌的结构进行选择,采用单柱式、单悬臂式支承形式。
   4、标志种类及颜色
   (1)指示标志:蓝色底,白图案。
   (2)指路标志:指路标志的汉字高度根据GB5768-1999的规定,确定汉字高H为40cm。指路标志一般为蓝底、白图案。
   (3)警告标志:黄色底、黑图案。
   5、标志牌文字
   标志牌内容涉及文字的,以中文表示,采用二级反光膜。指路标志的汉字采用标准黑体(简体),汉字高度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标准规定。
   7、交通标线设置要求
   本次设计标线采用热熔型标线涂料,突出标线的反光性、美观性和耐久性。交通标线设计依据是《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