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针对各类紧急情况,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及可能引发的疾病和伤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管辖区域内有可能发生的火灾、触电、中毒、中暑、机械性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化学品大量泄露及特殊气候等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3、依据文件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4、应急机构及其成员
1、指挥机构及其成员
工程项目部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等负责人组成。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设在施工质安组,日常工作由质安组兼管负责。发生较大事故时,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单位按指挥机构组成名单排序递补。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为基础,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项目经理为总指挥,有关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