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工程项目特点概述:
为了方便道路建成后电力、电讯等各种管线横穿道路,避免路面的重复开挖,在K0~K5段各道路交叉口附近均考虑预埋1-1.0米的钢筋混凝土圈管涵;K12~终点段规划中道路南侧为库区,且道路南侧无规划建筑,故考虑按1KM左右一处预埋1-1.0米的钢筋混凝土圈管涵。道路权限共埋设预留过路管涵共计10道。预留管涵设置的位置初步拟定为各交叉口的圆弧线切点外均10m处,埋深为相应桩号处路面以下0.7米。涵洞暂时不用时,可将其两侧封堵,具体实施时,涵洞的位置和数量以及埋深可根据给、排水管道埋深和其它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意见进行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