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所有结构用混凝土必须来源各标段集中拌合站;
混凝土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规范对强度、耐久度的要求,同时满足工作性能要求:碱总含量指标、石料碱和反应、母岩强度、石料压碎值等。所用原材料必须合格,进场的材料必须按产地、规格、使用部位分开堆放,并挂牌标示;
水泥应按照批次对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及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性能的检验,散装水泥应以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应以200T为一批,不足500T或200T时,应重新取样复检;
细集料宜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不超过400m³或600T为一验收批;小批量进场的宜以200m³或300T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当质量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个验收批。检验内容包括外观、筛分、细度模数、有机质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及人工砂的石粉含量等;
砂石堆放场地、运输便道必须硬化,排水良好不得存水,不同规格料堆间必须做好有效的隔断,严禁混料,细集料必须进行覆盖,做到雨天防雨,晴天防尘;
混凝土拌合站采用自动计量式,其规格应满足混凝土生产的要求,并备有保证混凝土连续生产的备用拌合站和与其匹配的发电设备;
混凝土拌合设备于开工前要精心调试,保证生产时投料准确,且在施工期间定时对拌合设备定期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