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应将路基填土范围内原地面表层的种植土、草皮等予以清除,清除深度一般不小于15cm,有树根时应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清除出来的含有植物根系的表土,应当存放,以便用来恢复耕地或铺在路堤边坡上,以利草皮生长,起到保护边坡的作用。
(2)路堤基底清理后预压前,应再测高程报验认可,然后预压到要求的密实度(通常不小于85%),必要时应先将土翻松打碎,再整平、压实。
(3)经过水田、池塘、洼地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换填水稳性好的土、抛石挤淤等处理措施,确保路堤的基底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4) 地面横坡为1:5一1:2.5时,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
(5)地面横坡度陡于1:2.5时,应作特殊处理,防止路堤沿基底滑动。常用的处理措施为:先清除基底表面的薄层松散土,再挖1一3m台阶,但坡脚附近的台阶宜宽一些,通常为2~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