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废止《关于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的通知》等21个文件的通知

 

晋建设字〔2026〕1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中、阳泉市城市管理局,大同、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我厅决定废止《关于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晋建规字〔2017〕105号)等21个文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2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