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西安市智慧住建数字平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子系统应用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西安市智慧住建数字平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正式启用。为全面做好系统应用落地工作,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流程,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现就进一步推进系统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与登录方式
    (一)项目参建企业。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维保、检测、产权单位,以及事故预防服务保险机构和服务机构等。
    电脑端:https://zfwsbg.xa.gov.cn/zlaqjgqy
    手机端:通过“i西安”APP搜索“质量安全监管”应用模块。
    登录账号:使用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的法人账号登录。
    (二)项目参建企业人员。包括上述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与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安全总监与所有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与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和安全),事故预防保险机构业务人员、服务机构自有技术人员及外部技术人员和超危大工程专家库专家等。
    电脑端:https://zfwsbg.xa.gov.cn/zlaqjgqy(通过互联网登录)
    手机端:通过“i西安”APP搜索“质量安全监管”应用模块。
    登录账号:使用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
    (三)住建管理部门及监督机构人员。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人员。
    电脑端:(通过政务外网登录)
    手机端:通过“秦政通”APP搜索“质量安全监管”应用模块。
    登录账号:使用已分配的专用人员账号登录。
二、项目信息集中完善与补录
    (一)项目信息完善与补录。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项目状态确认:针对已从工改系统对接至本系统的项目,由项目监督机构(使用站长账号)确认项目当前建设状态(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信息修正确认:区县住建管理部门及监督机构组织施工单位(使用法人账号),对本项目信息进行核对、修正并确认,重点核查施工许可证号、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号、五方责任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安责险保单号等关键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3.未入库项目录入:针对未在系统暂无记录的在建项目,由项目所属监督机构组织施工单位(使用法人账号)完成项目信息录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监督分配与信息确认。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7日前,针对系统内所有在建项目完成以下工作:
    1.监督分配:由监督机构(使用站长账号)完成监督分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并由指派的监督人员(使用监督人员账号)完成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状态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2.形象进度填报:由区县住建管理部门及监督机构组织各项目施工单位(使用项目经理账号),完成项目形象进度的首次填报工作,并确保后续每周进行更新(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6)。
    (三)分包单位信息补充。各项目施工单位(使用项目经理账号)于2026年3月27日前,完成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企业信息填报,并确保后续实时更新(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7)。
三、常态化系统使用要求
    自2026年4月1日起,所有相关业务须通过系统线上开展,实现监管留痕、过程可溯。
    (一)住建管理部门及监督机构。在“质量安全监督”模块全流程在线开展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及日常巡查工作,实现监督记录电子化、隐患整改闭环化(具体使用要求见附件8)。
    (二)各参建企业及相关人员。在“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模块,安拆、维保、检测单位负责设备安拆、顶升、维保、检测等过程信息的线上填报与监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线上过程管理及监理;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监管”模块,施工单位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数字化治理,包括风险辨识、超危大工程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班前班后五分钟、检查记录仪、安全日志、项目经理带班记录、监理日志等)等线上填报;由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实施线上监督;在“事故预防服务”模块,由施工单位负责事故预防服务线上申请、事故预防保险机构及服务机构负责事故预防服务发起、委派、开展与评价全流程线上管理(具体使用要求见附件9)。
    (注:大型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产权注销、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拆卸告知等业务,仍需在“陕西省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广应用。各区县、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应将系统使用作为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明确专人负责系统联络协调、账号管理及日常维护。加强对本辖区系统应用情况监督与指导,确保信息化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培训,保障技术支撑。各区县、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在2026年3月31日前组织完成本辖区监督人员及企业的针对性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自4月1日起,所有相关业务均须通过系统开展,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强化协同,畅通反馈机制。各级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及相关企业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优化建议或技术故障,请及时向市住建局或技术单位咨询反馈(QQ群:343582674)。市住建局将建立健全问题受理、研判、处置与反馈闭环管理机制,持续优化系统功能。
 

附件:1-8.具体操作流程.rar

   9.系统使用内容.xlsx

   10.系统操作手册.rar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1日
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处 吴 钊 029-61329068
    市住建局信息中心 刘 晋 029-87619444
    技术单位 路 伟 1566712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