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青岛市住建领域“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5日 (联系人:吕子璇,联系电话:85062618) 2026年青岛市住建领域“开工第一课”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6〕1号)、《2026年全省住建系统“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鲁建安字〔2026〕2号),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全市住建领域2026年“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上好开工第一课,打造平安幸福家。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15日前。 三、活动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区、市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分析复工复产阶段面临的突出安全风险,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督促各企业、项目部、场站在复工复产前举办“开工第一课”活动,鼓励同类型企业开展联合授课、交叉观摩,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主动运用AI视频监控、物联传感设备、电子围栏、智能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 (二)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安全基础。各区、市主管部门、企业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通过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刻剖析事故根源、法律责任与社会后果,让全体从业人员真正汲取教训、受到警醒。要分析本企业、本项目复工复产阶段面临的突出安全风险,并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三)明确开复工标准,把牢安全关口。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对照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要点,严格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督促企业、项目认真做好自查自纠,认真核查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保障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彻底。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六个不许开工”(未履行建设程序、未纳入系统监管、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安全条件不达标、教育培训不到位、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许开复工),特别要加强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施工前的安全检查,做到风险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全闭环、安全管理全链条。要严格开复工审批程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合格一个核准一个,实行销号管理,凡是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市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讲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要求,明确安全目标、奖罚措施,广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切实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是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关键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区、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督促各单位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要牢固树立“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扎实开展好活动,教育动员全体从业人员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授课,确保全员参与。“开工第一课”活动要做到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全覆盖,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实习生等,做到应训尽训、不漏一人。对因故未能参加集中授课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亲自授课,安全总监要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好“开工第一课”活动。要严格落实班前“晨会”、安全交底制度,督促一线作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 (三)强化督促指导,推动落地见效。各区、市主管部门要通过系统监测、实地调研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项目和场站认真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在活动期间,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报送特色活动、亮点做法、典型经验,全力推动“开工第一课”落地见效。 (四)规范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提升。请各区、市主管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及《“开工第一课”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按照行业类别分别通过金宏网报送,房屋建筑工程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人:武倩倩,电话:66007498),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报送至“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人:杨尚震,电话:86669157)。 关于印发《2026年青岛市住建领域“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