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管理,规范监理企业行为,推动监理责任落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度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25〕250号)部署安排,12月下旬,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下半年度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覆盖市本级项目和全市10个板块项目,共检查监理项目100个:其中,房建工程86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4项。重点检查了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在监项目的监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质量监理、安全监理、“实名制”考勤和到岗履职、工程监理综合改革措施落实等内容。从检查情况看,多数监理企业能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要求配备了监理人员并根据项目进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等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在开展监理工作时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理责任,做好材料审查、旁站、巡检,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受检项目平均得分91.5分。 一些地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强监管服务措施,相城区明确履职红线及信用评价规则,建立“分类监管+重点抽查”机制,建立政策咨询绿色通道,实时回应企业诉求。常熟市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考核,严查无故缺勤、虚假考勤等行为,今年已约谈7家企业,6家企业被移送立案调查。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小组已责成属地住建部门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二、受检项目存在问题 1.监理机构建设情况。部分项目监理企业未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部分项目配备的监理人员数量少于省、市监理人员配备标准,或监理部监理人员未进行信息归集,一些专监、监理员未经培训合格从事相关工作;一些项目监理人员变更频繁手续滞后,个别项目总监变更未办理手续;个别项目缺少钢结构、机电安装等专业的专监。 2.监理规划编制情况。部分项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编制内容可操作性不强,编制内容与项目特征不符;部分项目《监理规划》中缺少建筑节能、施工消防等重要内容;少数项目监理规划中人员进退场计划无详细人员信息;部分项目未编制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细则编审手续不齐全或内容过于简单。 3.监理人员到岗情况。个别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项目总监、总代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部分专监和监理员的有效考勤率不满足70%。 4.施工安全监理情况。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对已进场施工的专业或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和安管人员未进行及时审批,未及时识别、处置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书过期等问题;个别项目监理机构对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频次不足、资料缺失、内容不全、资料未按要求独立建档等;少数项目安全类通知单、巡视记录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闭合。 5.工程质量监理。个别项目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情况未在见证取样等台账及时更新;个别项目监理机构未对所有建筑材料批次进行信息归集和进场核验,对检测不合格材料退场闭环不严格;个别项目对于外保温施工、混凝土浇筑等施工缺乏旁站记录或旁站记录过于简单;个别项目监理机构对检测结果为异常的材料批次,未下发《监理指令单》;少数项目监理例会议定需处理解决整改的问题在后续会议中未闭合。 6.工程监理综合改革措施。部分项目未将实际配备的监理人员基本信息、《建设监理合同》基本信息录入“苏州市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或录入的人员与《建设监理合同》不一致;一些项目监理机构配置了监理记录仪,但没有使用或未上传到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平台;部分监理项目服务价格远低于苏州市监理费信息价格;少数项目监理人员变更未及时备案;部分监理机构未配备统一工作服,不符合“一服一帽”要求。 三、检查情况通报 以下项目监理机构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积极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苏住建建〔2019〕43号)等文件要求,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1. 苏地2023-WG-51号地块项目(B区)(土建、安装、消防工程) 监理单位:苏州天狮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 监理单位:苏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吴中区 3. 康燚生态环境修复应用研发中心项目1#研发中心(含中试、研发办公) 监理单位:苏州相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相城区 4. 中国移动长三角(苏州)汾湖智算中心项目一阶段工程 监理单位:苏州市长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吴江区 5. 苏地2024-WG-Z31号地块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中建苏高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高新区 6. DK20230371地块(吴中集团科创产业大楼) 监理单位: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工业园区 7. 开发区金沙江路东侧、娄东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 监理单位:吴江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昆山市 8. 浏河镇西部工业区消防救援站工程(消防站业务用房、水池水泵房) 监理单位:太仓兴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太仓市 9. 新建常熟市2022A-015地块住宅用房项目 监理单位: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常熟市 10. 张地2024-C01号地块安置用房项目 监理单位:江苏金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张家港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抓紧整改,闭合处理到位。各监理企业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属地住建部门复核后,于2026年2月6日前用电子档格式报送我局建筑业发展处。未整改到位的,属地住建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 2.加强落实,把控重点环节。各监理企业应对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省、市加强工程监理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现场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强化危大工程管理,落实巡查旁站,把好报审报验、重点环节和工序的验收关并做好记录,落实“实名制”考勤、重要节点监理影像资料上传等工作。 3.举一反三,提升工作水平。各监理企业要对2025年监理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防止类似问题情形反复出现,对现场监理人员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各监理企业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监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不断提升监理工作水平。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6日苏住建建〔202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