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落实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提示函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为有效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源减排措施,切实做好民生保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应急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迅速传达预警信息至每个在建工地,确保响应措施要求直达一线作业人员,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管控措施,降低污染排放 1.强化扬尘管控。对施工现场裸土、物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场所进行遮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增加路面清扫频次(冰冻天气时不采用洒水措施)。工地出入口按要求配备冲洗设备,所有出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密闭运输,严禁带泥上路。 2.严控施工活动。暂停室外桩类施工、土石方作业、拆除作业、外立面改造、喷涂粉刷、道路开挖洗刨及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沥青铺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环节(应急抢险、存在安全隐患需连续施工的除外)。 3.规范机械使用。严格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高排放、未登记备案的机械作业。已备案机械须达标排放,作业时配合雾炮喷淋等降尘设施同步运行。 4.清理场地环境。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浮土,做到密闭堆放、日产日清,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废弃建材等行为。围挡周边及工地内道路保持整洁,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管控到位 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开展专项抽查,重点核查工地应急响应启动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易产生扬尘污染作业环节的工地。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拒不执行管控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记录企业信用不良行为,强化联合惩戒。预警解除前,各地、各单位不得擅自放宽管控标准。市住建局将对各地应急响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抽查,助力污染“削峰”。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挑战,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