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1月7日 关于公开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