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城市动能,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的会议精神,深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以规划引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建筑资源,通过政策创新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空间品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等相关要求,在试行两年基础上,继续试行《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指导意见》,并同步印发《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流程指引》及《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案例指引》。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继续施行《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25〕3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