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省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相关市审批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现就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审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加审批频次
    企业通过辽宁省政务服务网按有关提示在网上填写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省住建厅每周受理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和延期业务申请。
二、提升审批效率
    简化专家审查过程,将专家初审、企业整改补正和专家复审环节合并为专家审查环节,专家审查环节时限原则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按有关政策规定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确保上报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全面。如公示期间有异议,可以对已上报的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
    企业本次申报审查全部过程结束,退回企业账号后,可依法依规申请下次业务办理。
三、优化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应用
    为优化填报事项,规范填报信息,企业可在“申请表单”自动提取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安全相关电子证照信息,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基础信息、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证件信息(水利资质企业可提取水利安管人员证件信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时,由部质安平台自动校验企业资质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安管人员配备情况等,发现问题立刻反馈,降低企业试错时间成本。
四、规范企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各地、各企业、各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号)要求,从2026年3月27日开始,企业应当按新标准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至少增加配备1名机械类(取C1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强化法定代表人A证管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定代表人A证。因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校验规则升级,在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时须校验企业法定代表人A证取得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取得A证的,无法制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变更业务,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异常”状态变更为“正常”状态时,必须确保法定代表人取得A证(A证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并登记在本企业,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法定代表人取得A证且在住建部网站主页中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栏目查询职务为“其他”的,要提前联系属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业务。
六、加强企业基本信息复核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施工企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企业在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业务前应当进行自查,确保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所载信息以及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所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一致,如出现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址不一致或者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o和0、1和I等错误,均无法制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电子证照。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请各地、各单位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政策宣传,将政策调整情况及时传达至相关企业,主动热情服务,妥善解决办事企业、群众咨询和诉求。
    (二)认真履行职责。请各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按照部质安平台预警信息,对企业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申请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其他”状态,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规范整改流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电子证照被标注“其他”状态的企业和人员,请将有关整改材料提交属地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核查,由属地核查通过后报省厅解除“其他”状态。
附件:
    1.业务办理电话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业务办理电话.docx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1

    业务办理电话

    城市

    序号

    业务名称

    联系方式

    省厅

    1

    安许受理、变更、注销及电子证照制发

    024-23448671

    024-23447611

    2

    安许核发、延期业务咨询

    024-23447692

    沈阳

    1

    安许

    024-22565177

    2

    安管、特种

    024-22565040

    大连

    1

    安许

    0411-65850256

    2

    安管

    0411-65850254

    3

    特种

    0411-65850253

    鞍山

    1

    安许

    0412-5220155

    2

    安管

    0412-5220159

    3

    特种

    0412-5591273

    抚顺

    1

    安许、安管、特种

    024-52867459

    本溪

    1

    安许

    024-44521180

    2

    安管、特种

    024-44521180

    丹东

    1

    安许

    0415-2133275

    2

    安管

    0415-2217206

    3

    特种

    0415-2217206

    锦州

    1

    安许

    0416-3882070

    2

    安管、特种

    0416-3863366

    营口

    1

    安许、安管

    0417-2657308

    3

    特种

    0417-3833700

    阜新

    1

    安许、安管、特种

    0418-2889028

    辽阳

    1

    安许、安管

    0419-3124540

    3

    特种

    0419-2132099

    铁岭

    1

    安许、安管、特种

    024-72682838

    朝阳

    1

    安许

    0421-2869292

    2

    安管、特种

    0421-2657118

    盘锦

    1

    安许、安管

    0427-6655920

    3

    特种

    0427-2825351

    葫芦岛

    1

    安许

    0429-3116924

    2

    安管、特种

    0429-2193071

    沈抚示范区

    安许、安管

    024-67980135

    大连自贸片区

    安许、安管、特种

    0411-87327666

    审批系统技术

    024-12345转2

    电子证照技术

    024-12345转2

    二级注册建造师

    024-24128500

    一级注册建造师

    010-88361866

    部质安平台

    010-58934542

    部四库一平台

    010-88018261转895

    省四库一平台

    010-88018266

    安管、特种技术

    024-39795828

    附件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
    一、主要政策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号,2026年3月27日实施)等。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逻辑准确。
    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12项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具体内容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自行制定。目录至少包含哪些?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内容应包括:1.总经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9.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0.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后勤物资保障部门安全责任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应包括:1.安全检查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7.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9.危大工程管理(含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审查)制度;10.消防管理制度;11.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12.文明施工制度;13.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包括:1.砌筑工(瓦工);2.架子工;3.木工;4.电工;5.电焊工;6.模板工;7.钢筋工;8.混凝土工;9.抹灰工;10.防水工;11.油漆工;12.起重工;13.管道工。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证明材料相关要求?应包括哪些用品器材?
        答: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主要指企业需提供相关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及关联的购销货物清单。货物(或劳务)发票(或收据)须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包含安全帽、劳保服或工作服、劳保鞋或胶鞋、安全带、灭火器、担架、急救箱、应急灯等。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什么材料?并注意哪些事项?
        答:提供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科或安全部等)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须为本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须为本企业三类人员)。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上述“三类人员”证书应合格有效,且能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查询到,为申报企业人员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在暂扣期间不得用于申请安许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有职务为法人代表的A证。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合格有效,且能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查询到,省外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也可用于安许证申请,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电工、焊工证书可以认可。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提供的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培训教育考核记录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企业开展的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须体现时间逻辑性、内容的关联性;考核记录须要素齐全,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培训考核记录、参加人员等要素。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申报材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应提供近一个月内社保经办机构电子签章的带二维码的企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参保证明)(含单位缴费名单和个人缴费名单)、完税证明、银行回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新设企业无当年施工项目的,可不提供投保意外伤害险收据,但必须承诺在以后承建的工程中办理意外险,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证明。新办或暂时不使用该设备企业应附以后使用该种设备的承诺书。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此条申请安许证只需提供针对本企业资质业务特点,作业人员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施工企业根据附件《各类资质危大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明细表》,提供相应资质对应的危大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可合编,如《基坑工程坍塌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高空坠落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施工企业编制《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本着事前有效预防、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应急救援的原则,列出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发生事故类型的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四个部分内容。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及资质专业编制应急预案,须包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以公司文件形式确认;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含演练内容、时间、地点及参演人员签到记录等要素)。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含有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相关内容。
        1.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