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指引》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施行。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指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