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工智能+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各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数据局,沈阳市房产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推动人工智能在城市建设治理领域的应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数据局编制了《辽宁省“人工智能+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业经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工智能+城市 ”行动计划(2025-2027 年) 2025-2027 年, 以智慧城市建设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推进人工智能在城市建设治理领域的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城市安全韧性持续提升,城市运行更安全、更有序、更智慧、更高效。 构建我省一张图、一套数、一个平台管理体系,建成统 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统一的空间底座、工作底 图和“ 1+N ”协同融合的规划“一张图 ”,升级重构应用场景,真正让规划活起来、把资源管起来、让大家用起来。一 是推进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出台我省国土空 间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探索符 合我省实际的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天地图 ”和“一张图 ”功能,推动交通、水利、 民政、文旅、通信、 国动等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在“天地图 ”和“一张图 ”上的统筹落位和数据共享,夯实“人工智能+城市 ”的规划基础。三是推进沈阳、大连两个国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试点建设,完成相关应用场景研发任务。 研究基于人工智能数据采集、分析到决策的全流程自动化,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安全运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做好数字住建及数字辽宁城市信息底座。一是探索研究核心AI 智能交互服务。探索智能交互问答服务、智能数据助手。基于建筑领域大模型,搭建工程建设、CIM 基础平台等智能交互服务,提供主动式智能分析和辅助决策,依据 CIM 基础平台人工智能能力为城市建筑管理决策提供支持。二是助力推进韧性城市安全建设。研究拓展在政务服务、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救灾、城市体检、市政设施、综合风险评估等领域应用场景,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划定防灾避难空间,提升城市灾害应急能力、维持城市功能运转及促进城市快速恢复,助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一是推动数字化审图系统 AI 赋能。探索在数字化审图系统中深度集成AI 技术,强化设计源头管控,缩短审查周期,提高规范问题识别精准度,从源头遏制质量隐患。推动审图系统与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数据互通,实现设计审查结果与质量安全监管无缝对接,优化协同监管效能。二是探索施工过程智能动态监管。 以 AI 技术为基础,搭建高风险作业场景实时智能监测模块,提升风险预警响应时效,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推进隐蔽工程数字化溯源机制,推动质量责任清晰化、监管透明化。 一是推动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重点依托现有装配式建筑产业,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引导企业对房建、市政、地铁管片、钢结构、装饰装修等工厂进行数字化、智能化的升级改造,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智能化水平。二是推广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应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项目开展建筑机器人研发和应用,减少现场劳务用工,提升施工效率。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推广一批智能建造技术应用项目,鼓励数字化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和智慧运维等多场景协同应用。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重要机遇,创新管理手段、模式和理念,建立完善适应于“人工智能+ 城市 ”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城市建设治理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以创新驱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人工智能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动数字城市领域的创新发展。 加强城市建设业务+ 人工智能技术的跨领域综合型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我省人工智能+ 城市领域提供人才保障。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龙头企业组建技术攻关联盟,推动智能审图、风险预警等核心技术研发,并定期开展行业能力培训。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人工智能+ 城市领域的科技研发和创新应用。 在全省统筹下,接入可靠性高、有信誉保障的人工智能技术,保障工作安全。加强对数据的加密保护,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体系,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提升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水平。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与丢失。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国家安全的数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合法合规使用。 以“十五冬 ”运动场馆、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等重点项目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在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比例持续提升,探索形成一批在智能建造领域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