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能力培训大纲(2025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第三方培训机构有效开展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能力培训大纲(2025版)》(以下简称《培训大纲》),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大纲》共设14个培训专业,涵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规定的所有检测专项,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技术基础知识及相关标准规范等。各专项具体考核参数、理论知识要点及推荐教材由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另行公布。

  各检测机构和第三方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档案,保障培训质量与效果。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培训大纲宣贯落实,推动培训工作规范开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7日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能力培训大纲(2025版)
    本培训大纲适用于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能力培训。
第一部分 说明
    培训专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中的9个专项资质类别,结合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实际需求分为9个专项14个专业,分别为:建筑材料检测(混凝土相关)、建筑材料检测、建筑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钢结构工程及材料检测(除焊接质量无损检测外)、焊接质量无损检测(超声波/射线)、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幕墙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道路工程检测、桥梁工程检测、地下工程检测。
第二部分 培训目的与要求
    检测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的需要,并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
通过培训,检测人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二)了解检测参数所涉的基础知识和检测技术的基本原理;
    (三)熟悉检测参数所涉的相关标准、规范;
    (四)掌握检测参数所涉的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
    (五)掌握检测参数所涉原始记录、数据处理和分析、报告编制的要求。
    检测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确保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的需要。
第三部分 培训内容及项目
    (一)培训内容
    1.应熟悉理解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技术基础知识和标准规范等。
    2.应熟练掌握的内容包括:试验操作、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出具(含原始记录填写)等。
    3.培训内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变化,结合实际需求及时更新。
    (二)培训项目
    各专业所含资质标准的检测项目详见下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