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建规〔2025〕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主岭市、桦甸市、梨树县、东辽县城管局,敦化市房产局:

  为加强我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全省城镇燃气行业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发挥燃气行业专家的参谋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吉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燃气安全监管现状,制定了《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管理办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5日

初审:张桐达

复审:蒋昕宇

终审:罗云

附件:附件.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