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拿地即开工”十大服务措施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抓项目促投资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营性住宅类项目早落地、快开工、早见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行“拿地即开工”十大服务措施通知如下: 深入实施区域“三色管理”和宗地综合评分评价机制,加快拟上市地块的拆迁扫尾、规划调整、管线迁改和公服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及时形成一批“净地靓地”储备,确保企业拿地后快速进场建设。 在土地出让公告期内,同步开放规划设计方案预审通道。意向企业可提前开展方案设计、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土地成交后,符合条件的预审成果可直接转为正式审批依据,有效压缩方案设计及报审时间。 建立“土地超市”平台,按年度滚动发布住宅用地“投资机会清单”,提前公开地块规划条件、区位优势、配套情况等核心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预期和充足决策周期,引导企业提前介入、精准拿地。 落实成都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质监安监备案、污水排放许可、垃圾处置许可等手续,实现“多证齐发”,压缩审批时限。 对具备快速开工条件的项目,引导企业分阶段办理基坑阶段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实现“交地即开工”。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与住建部门应持续优化基坑阶段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各区(市)县要建立“项目专员一对一”服务制度。为每宗成交住宅用地配备服务专员,提供从政策咨询、报建指导到问题协调的全流程“管家式”服务,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 在土地出让公告期内,住建部门主动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开放规划设计方案预审通道,同步为意向企业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并支持企业并行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各区(市)县要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事规则和议事流程并减少非法定程序的审查会,提高会议频次,推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与“方案会”“专家会”联动,落实“单个项目也开会、宁可会等项目、不让项目等会”要求,确保项目方案即报即审、高效过会。 各区(市)县应优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后调整与规划许可变更程序。对一般性调整推行简易程序,对部分事项实行备案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编、审、施、验”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推动落实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履约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实行差异化工期管理,避免“一刀切”。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处置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各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将加强跟踪督导,共同推动我市项目开工建设效率持续提升。